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新城区商务局结合实际联合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整合政府和企业资源,多方投入,联动宣传,共同开展主题为“新城车之约·惠享优生活”的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拟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汽车新车给予补贴现金。
对个人消费者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7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为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汽车销售企业(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车之约·惠享优生活”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汽车销售企业白名单》)购买乘用汽车新车(不含营运车辆)给予补贴。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采取先购后补、审核拨付方式。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受理补贴申请,由新城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将补贴现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在“新城区2025年汽车补贴”活动专区中填写卡号的储蓄卡(须一类卡)中。
按购买乘用汽车新车发票金额(含税价)设置三个档次: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4000元。
具体发放购车补贴标准、活动时间等活动规则可根据新城区商务局正式函件要求进行调整。
步骤一: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绑定卡号62开头的储蓄卡(须一类卡)进行实名认证。
步骤二:购车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新城区2025年汽车补贴”活动专区,按系统提示申领补贴。
1、核对个人信息(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注册云闪付APP使用的且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等)。
(2)发票。选择发票种类为“数电纸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
(5)POS签购单。零首付的,仅上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汽车金融凭证即可,且金额不低于发票含税金额;非零首付的上传刷银行卡(或插卡、挥卡)支付购车款POS交易小票,金额为发票含税金额的10%或10000元以上。
注:汽车金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资金时,向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申请贷款的凭证,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不包括转账支付。
步骤三:系统提示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云闪付APP“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中查询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
(1)申领汽车补贴后至补贴发放到位之前,请勿变更车辆信息,请勿变更实名认证的云闪付账户信息。因变更信息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由补贴申领人承担后果。
(2)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可修改申请补贴信息。修改流程为进入“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去修改”,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
(3)审核不合格退回修改的,需要修改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平台,自退回修改之时起120个小时内完善和补证相关资料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补贴资格。
(4)申请人提供资料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超期的,在申请补贴期内且有补贴额度的情况下可重新提交申请。
(5)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仅以“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内流程步骤说明信息为准。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三)购置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
(四)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购置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五)本购车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因代报出现无法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情况,由代报的他人或中介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六)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七)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或购车人利用不正当手段申请补贴,将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参与资格和购车人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购车人如因汽车质量、售后等问题产生争议或矛盾,需自行与汽车经销企业协商解决,与本次活动无关。
附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车之约·惠享优生活”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汽车销售企业白名单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邮编:010010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新城区商务局结合实际联合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整合政府和企业资源,多方投入,联动宣传,共同开展主题为“新城车之约·惠享优生活”的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拟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汽车新车给予补贴现金。
对个人消费者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7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为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汽车销售企业(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车之约·惠享优生活”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汽车销售企业白名单》)购买乘用汽车新车(不含营运车辆)给予补贴。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采取先购后补、审核拨付方式。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受理补贴申请,由新城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将补贴现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在“新城区2025年汽车补贴”活动专区中填写卡号的储蓄卡(须一类卡)中。
按购买乘用汽车新车发票金额(含税价)设置三个档次: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4000元。
具体发放购车补贴标准、活动时间等活动规则可根据新城区商务局正式函件要求进行调整。
步骤一: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绑定卡号62开头的储蓄卡(须一类卡)进行实名认证。
步骤二:购车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新城区2025年汽车补贴”活动专区,按系统提示申领补贴。
1、核对个人信息(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注册云闪付APP使用的且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等)。
(2)发票。选择发票种类为“数电纸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
(5)POS签购单。零首付的,仅上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汽车金融凭证即可,且金额不低于发票含税金额;非零首付的上传刷银行卡(或插卡、挥卡)支付购车款POS交易小票,金额为发票含税金额的10%或10000元以上。
注:汽车金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资金时,向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申请贷款的凭证,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不包括转账支付。
步骤三:系统提示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云闪付APP“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中查询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
(1)申领汽车补贴后至补贴发放到位之前,请勿变更车辆信息,请勿变更实名认证的云闪付账户信息。因变更信息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由补贴申领人承担后果。
(2)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可修改申请补贴信息。修改流程为进入“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去修改”,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
(3)审核不合格退回修改的,需要修改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平台,自退回修改之时起120个小时内完善和补证相关资料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补贴资格。
(4)申请人提供资料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超期的,在申请补贴期内且有补贴额度的情况下可重新提交申请。
(5)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仅以“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内流程步骤说明信息为准。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三)购置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
(四)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购置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五)本购车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因代报出现无法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情况,由代报的他人或中介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六)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七)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或购车人利用不正当手段申请补贴,将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参与资格和购车人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购车人如因汽车质量、售后等问题产生争议或矛盾,需自行与汽车经销企业协商解决,与本次活动无关。
附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车之约·惠享优生活”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汽车销售企业白名单